日前,洪泽区民政局建立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旨在营造文明整洁的市容市貌,确保全区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实现管理有序、秩序良好的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管理规范的救助管理格局。
二是迅速采取行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救助工作网络作用,明确责任人、巡查责任区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集镇、车站、桥梁涵洞、废弃厂房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形成全覆盖网络化排查救助工作格局。对未成年、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及时采取强制救助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确保他们生命安全不出问题。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切实采取从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洪泽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