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8-03-23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县区民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馆、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4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苏民电〔2018 〕12号)要求,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倡导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平安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保障祭扫工作有序开展
    各县区和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排查、早整改,努力营造平安、文明、便利的节日祭扫氛围。
    (一)明确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督查。要同步建立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建立严格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防控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祭扫隐患大排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的独特优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县区和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事故,力保平安有序。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方法,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新时代新风尚,大力推进安全文明祭扫新举措
    各县区和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为抓手,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化殡葬改革,安全、文明、环保的开展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一是向市民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倡导“鲜花祭扫”、“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文明祭扫方式,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祭祀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扫点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扫惯例以及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扫点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扫点和祭扫设施,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三是利用好基层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大力推广不占地或少占地、多使用可降解的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环保纸棺等环保产品,大力宣传生态奖补政策,做到全覆盖。
    三、坚持优质服务提升,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县区和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抓住清明节时间节点,主动宣传,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一)找准差距促服务。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水平提升的一次集中演练,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规范优质服务水平。
    (二)规范市场促服务。要将殡葬行风建设与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放到重要位置,不间断开展调查暗访,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要求、违背公开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四、深入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和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慎终追远文明祭扫 寄托哀思绿色殡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文明殡葬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二要大力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三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四要面向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五要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六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省民政厅将于3月19日—3月30日对全省安全祭扫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县区和市殡仪馆、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按照文件要求在3月21日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市局也将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在清明节期间对全市安全祭扫工作突击检查。为统筹协调全市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市局将在市殡葬管理处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节日安排专人值班。请金湖县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测点制度,按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并填报观测点基本情况表。各县区和各相关单位于4月10日前上报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由市殡葬管理处汇总。

附件:1
www.28365-365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全国清明节观测点基本情况表
             3、2018年全国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www.28365-365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www.28365-365清明节安全祭扫
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力度,积极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倡导祭扫新风,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有序了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www.28365-365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沈在宏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龚建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周   华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戴兴华 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
                陈学武 市殡葬管理处主任
                崔士云 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主任
                郝海军 市殡仪馆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殡葬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按规定执行清明节祭扫观测点制度,填报观测点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及时报省民政厅,陈学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安市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89869108      传真:83787110